山西省農業廳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全省2015年年底前獲得《飼料生產許可證》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的生產企業,須向所在地省級飼料管理部門備案。
參加備案的企業應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如企業是非法人機構,還需提供所屬法人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企業生產許可證件複印件;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季度和年度統計報表複印件等。各地農業部門在備案和現場檢查中發現企業基本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已不具備生產條件的;停產1年以上的;破產或者被兼並不再生產飼料的;遷址未通知主管部門的;買賣、轉讓、租借許可證件的;以及依法應當注銷等情形的,須上報省農業廳予以注銷。
備案中各地農業部門還將加大質量安全監管和安全生產監管的工作力度,加強“三聚氰胺”“瘦肉精”“蘇丹紅”“地溝油”等違禁物質的隱患排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發生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無證生產的,或有其他違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規定的,將依法做出查處。對企業增加生產線或者遷移生產地址或者企業設立分廠的,須督促企業另行辦理有關的許可證件。